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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规 政策解读

关于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3号)

发布时间:2019-10-12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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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海关总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农业与土地开垦部关于埃及新鲜椰枣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埃及新鲜椰枣进口。现将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doc/uploadfiles/2019/10/20191012091111359.doc
 
    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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