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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20-03-16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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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9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doc

 

   /uploadfiles/2020/03/20200316121443390.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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