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0731-84120878

微信
万享公众号
首页走进邦扬业务服务政策法规进口案例新闻资讯联系我们
海关法规 政策解读

关于临时延长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期限和有关注册登记备案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1号)

发布时间:2020-03-16阅读次数:
分享到:

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口岸防控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海关保税监管和企业注册登记备案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企业(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主管海关可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主管海关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企业捐赠或被征用的保税货物,主管海关凭企业申请,在登记货物品名、数量、捐赠(征用)单位等基本信息后加快放行。
 
  三、对因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需要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海关予以优先办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6日

上一篇: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
下一篇: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

湖南邦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备案号:湘 ICP备18017493号-1

0731-84120878